11月2日,记者从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经各区县推荐申报和市级初步审核后,淄博拟向省局推荐20家餐饮服务品牌示范街区、示范店和示范食堂,现面向社会进行满意度调查。
据了解,此次申报推荐的餐饮服务单位分别是:位于张店区的西六路食品安全示范街(新村路—和平路)、张店英豪东方明珠大酒店、淄博市张店区第一幼儿园、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幼儿园;位于淄川区的SM广场(淄博)有限公司购物广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食堂;位于博山区的西冶街中心小学、白塔镇中心学校食堂;位于周村区的周村古商城、淄博市周村区正阳路小学食堂;位于临淄区的雪宫街道办事处大都会商业街、淄博齐鲁幼教集团阳光蓓蕾幼儿园;位于高新区的名尚银泰城、淄博第十一中学;位于桓台县的桓台县工业街(张北路至少海路段)、山东泰宝防伪技术产品有限公司(食堂);位于高青县的高苑路美食一条街、高青县第五中学;位于沂源县的沂源县城新城路、沂源乡韵餐饮有限公司。
即日起到11月6日,对申报名单中的餐饮服务单位不满意的,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邮寄等形式进行反馈。其中,电子邮箱:zbjc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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