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明珠”)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高级副总裁代为履行总裁职责的议案》
公司董事、总裁张炜先生,因上级部门借调,从事有关基金筹备工作。考虑到筹备工作任务较繁重,为保证公司的各项工作顺利和有序开展,同意由公司高级副总裁徐辉先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代为履行总裁职责,期限同本届董事会。
我们认为上述议案以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我们同意由公司高级副总裁代为履行总裁职责。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向洋、金宇、陈世敏
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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