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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大律师黄荣楠追求卓越是我的执业理念

来源:东方明珠 时间:20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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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律协

作者:沈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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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年上海律师行业评选出第四届“东方大律师”10名,他们是(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晨光(女)、王荣、陈峰、林东品、季诺、周知明、陶鑫良、黄荣楠、曹志龙、谭芳(女)。

黄荣楠

历年所获荣誉

年获得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赛冠军、最佳辩手,荣立司法部三等功;年获得“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年评为第四届“上海十佳优秀青年律师”;年评为“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十佳青年”;年作为主教练带队获得全国律师、检察官电视辩论大赛冠军,被授予“上海市律师协会特别贡献奖”。

求知不辍,夯实法理基础

弱冠之年,黄荣楠就在自己的人生坐标上找准前行目标:当一名律师。

年,黄荣楠以优异成绩考入复旦大学法学院,多次获得奖学金,并被选为系学生会学习部长。大学毕业旋即进入傅玄杰律师事务所,得到前辈的培养和提携。他初涉法律界,总希望拓展眼界,进一步充实知识,于是,年,正是其律师业务繁忙火红的一年,决定赴英伦留学。

在曼彻斯特大学就读研究生学业的过程中,黄荣楠选读了多门国际商务法律的专业课程,翌年获得国际商业法硕士学位。返国重回傅玄杰律师事务所,不日担任该所主任。

黄荣楠告诉记者:之后的10多年,虽然业务很忙,也有一定的实绩,但依然有一种“本领恐慌”却不甘落后的感觉。于是,在入行12年之际,他便报考了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博士生。读博期间,他在核心期刊发表了4篇专业论文,并撰写了12万字的博士论文《外资退出中国的法律研究》,年获得博士学位。

黄荣楠饶有兴趣地谈起当年作为复旦大学辩论队主力队员参加“全国首届名校大学生辩论赛”荣获冠军的情景,凯旋时,校长亲自接待辩论队成员并寄语学子要“追求卓越”。他说:“这四个字,我列为座右铭,成为了我矢志不渝的执业理念。从业23年来,我花了1/3的时间读书,不断求知,目的就是为‘追求卓越’夯实法理基础。”

擅长民商事诉讼及仲裁

从学生时代就热衷于辩论的黄荣楠,一直喜欢在法庭上唇枪舌战的感觉。他在民商事诉讼及仲裁领域有着深层的探究兴趣和厚实的理论功底。他代理了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上市公司因涉外投资、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公司股权、金融纠纷等而产生的争议案件。基于他在法律业务上卓尔不群的实绩和众人交誉的口碑,被聘任为上海国际仲裁院和上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由黄荣楠代理的民商事案件,不少具有业内的示范意义,兹举两例,以飨读者——

1、以侵权之诉,追名画受损之责

我国当代山水画名家吴湖帆的后人为妥善保管先祖珍贵遗物,将8幅吴氏书画作品存入某银行保管库。不料4个月后,这些书画竟在一次水管爆裂事故中被浸泡,蒙受严重损坏。年3月底,在当事人交涉无果之下,委托黄荣楠将银行推上被告席。

被告坚持认为:依据双方签订的《中国银行保管箱租箱合约》,银行对箱内物品因自然变质、损坏或发生不能预料、不可抗拒的事实等原因而导致的后果概不负责;根据租箱合约的条款,银行承担责任的极限不超过元。鉴于吴湖帆书画的特殊价值,银行愿意将赔偿提高至5万元(这是银行自愿赔偿的额度),而原告经过拍卖行对作品原值及损失价值的评估,加上修复费用,索赔额为.5万元。

黄荣楠深入研究案件后,首先界定了此案的性质,指出:银行保管库内发生事故造成原告财产的重大损失,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按《合同法》规定,建议当事人选择侵权纠纷而非合同违约纠纷。庭审时,黄荣楠以事故调查为依据,认为:“水淹事故”并非被告所称的“不可预料、不能抗拒的事实”,银行对保管库存在设计失误、施工不规范和管理疏漏三大问题,过错是明显的。被告辩称:设计及施工问题是施工单位的责任。对此,黄荣楠在庭上举例反驳:如果楼上住户装修漏水造成楼下住户损失,楼上住户难道可以推脱是装修队的责任而与自己无关吗?因此,书画毁损的责任无疑应由保管箱所有人——银行赔偿。

黄荣楠的意见被法院采纳,判令被告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财产损失费76万余元。——在当年,这一笔赔偿是足以在市中心买一套三房两厅。

2、中国标的额最高的名誉权侵权案

年9月15日,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财经”)在其网站上发表了题为《康师傅被馊水油拖下水绝不再犯誓言落空》的报道,引发社会巨大反响。康师傅方便面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师傅”)以其同期股票价格下跌为由,向法院起诉。

康师傅认为该报道内容失实,其主观性评论意见损害了这一品牌的名誉。于是以第一财经与记者构成共同侵权为由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一、被告第一财经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名誉权行为,删除网上的侵权报道及转载链接;二、被告第一财经连续一个月在全国性媒体和全国有影响力的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上刊登向原告赔礼道歉的书面声明;三、被告第一财经赔偿原告1.8亿元人民币;四、被告记者对被告第一财经上述责任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此案为中国司法史上标的额最高的名誉权侵权案件,且该案原告为台资企业,又是上市公司,一经媒体报道立即引起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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